相亲男月收入1900相亲反被看不起

  网友“新世纪福音战士”今年25岁,广东佛山人,家里之前拆迁分得两套房子,一套出租,一套自己住。他平时在父母家吃饭,大部分时间宅在自己的档口里,档口刚刚起步,生意不是很好,每个月到手的净利润也就1900元左右。

  最近,有个阿姨想给他介绍个女朋友,听说对方人很不错,值得认识下。某日中午,二人借吃饭之机见面,“开始感觉很OK,她长头发白皮肤。”“新世纪福音战士”眼见这姑娘长得俊俏白净,完全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惜一谈到收入,他如实相告“每个月拿到手1900”,对方脸色明显变黑,说了一句“为什么这么低!”结果?他想八成是没戏了。

  然他现在月入1900元,但没有买房买车的压力。档口现在刚刚起步,月入1900元他已经觉得好满足了,没想到如今却被一个女孩子看不起。

男人的工资不到妻子的两倍,就无法妻提供好的物质条件?

  如果一个男人的工资不到妻子的两倍,那么他根本无法给其妻提供比单身时更好的物质条件。 这并不是奇谈怪论,而是一个很多收入处于不上不下的尴尬境地的男人们或许羞于谈论又或许还没有意识到的事实。

  当然,这个理论只适用于收入大约是小康水平的身心都健康的男女,那些身体残疾的,和十分不孝的特殊情况均不考虑在内。

  下面我们就来算一笔帐:

  假设女方月收入是4000元,男方月收入是7000元,(之所以作这样的假设是因为用数字说明问题往往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方式。)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赡养父母是每个有良心的人必尽的义务,一个没有道德问题的妻子是不会克扣丈夫孝敬父母的费用的,同理妻子孝敬父母的费用丈夫也无权不满。

  而孝敬父母是要量力而行的,孝顺的子女通常用每月给生活费的方式,而生活费给与的多少和子女的收入息息相关,每个月自己只能挣500的自然无法全部交给父母,而每个月收入十几万的如果只舍得给父母500就又太小气了,因此,在赡养父母的生活费用上我们按子女收入的百分比来算,30%是个不过分的要求。

  因此,女方每月的净收入:4000-4000*0.3=2800元

  男方每月的净收入:7000-7000*0.3=4900元

  总收入:7700元

  其次,正常的家庭是要抚育子女的,而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是惊人的。

  如果一个收入4000的女人和一个收入7000的男人结婚,她每个月的可支配物质条件是2600元。

  而如果这个女人独身,她每个月可支配物质条件则是4000-4000*0.3=2800元。仅仅从物质水平看来,她的生活质量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是下降了。

  再粗略计算一下,可以发现,丈夫只有至少收入7571.4元,他才能使妻子的支配物质条件达到和婚前一样的2800的标准。而当丈夫的收入在达到妻子的两倍以后,也就是8000元啦,他才可以使妻子可支配物质条件达到2950元,仅仅比未婚状况多出150元。

  因此,总的来说,如果一个男人的工资不到妻子的两倍,那么他根本无法给其妻提供比她单身时更好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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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9693723 2024-08-19 09:14